1.须经党政联席(院务)会议决策的事项,职能部门应填写议题申报表(点击下载),报主管领导和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。
2.议题须附文字材料,会议审议议题时须使用PPT。
3.每次党政联席(院务)会议审议的议题和具体开会时间由院办公室发具体通知,院办公室负责作会议记录、草拟和印发纪要。
注:日常工作中的专项工作小组会议,以及由相关部门召集的其他会议,由牵头部门负责会务安排、记录和草拟会议纪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