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草拟。发文部门依据公文的基本要求草拟文件初稿,填写发文稿纸(点击下载)。
2.会签。文件内容涉及多部门的,发文部门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并进行会签。
3.核稿。由院办公室在草稿未送院领导审批之前,对草稿的体式、内容等进行全面的审核。
4.签发。将文稿报院领导签发。
5.印制。文稿经院领导签发后,办公室进行编号、排版、复核、印制、加盖印章。
6.分发文件。
7.归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