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用印部门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(点击下载),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到院办公室使用印章。
2.如有科研合同、采购合同申请盖章,须在合同系统中办理。
3.教师或学生申请使用印章,须职能归口部门审批。
注:非常规事项申请使用印章,需部门负责人报院领导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