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(粤佛联合基金)项目的通知(通知链接:http://gdstc.gd.gov.cn/zwgk_n/tzgg/content/post_4613951.html)。现转发给大家,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,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(网址:http://pro.gdstc.gd.gov.cn/)进行填报,无需提交纸质材料(操作流程见附件1)。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:2024年12月24日~2025年1月14日17:00。相关文件见附件:附件1: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、附件2:2024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、附件3:2024年度粤佛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、附件4:2024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、附件5:2024年度粤佛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
项目依托单位必须为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,已有账号的老师可自行登录并填报;无账号的老师请联系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科研工作部杨丽蓉,联系电话:18576568066(微信同号)。
另附粤莞联合基金项目通知:http://gdstc.gd.gov.cn/zwgk_n/tzgg/content/post_4613969.html和粤惠联合基金项目通知:http://gdstc.gd.gov.cn/zwgk_n/tzgg/content/post_4613969.html
重点项目面向全省范围申报,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(一)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。非东莞、惠州地区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粤莞、粤惠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,须至少联合一家东莞、惠州地区依托单位合作申报。(二)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人员(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在职证明材料),其中双聘人员应保障聘期内有充足时间完成项目组织实施。(三)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,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,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,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(须在系统上传项目合同书、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)。鼓励和支持海外归国人员牵头申报项目,具有承担境外相应科研项目经历的视同符合本条要求。 (四)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。
附件1: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.doc
附件2:2024 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.pdf
附件3:2024 年度粤佛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项目申报指南.pdf
附件4:2024 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.pdf
附件5:2024 年度粤佛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.pdf